拒绝赤化
孙中山思想辨析与政策评判
丁毅
内容简介
1923至1927年国民党“联俄容共”政策近年来被中国知识界颇多人士斥责为中国大陆赤化的缘起,提出这一政策的孙中山俨然成为千古罪人,他的某些言论甚至使一些人认定他接受了共产主义。然而,国际学术界对此有详实的研究和一致的定论,即孙中山在利用苏俄的同时坚持拒绝赤化。本文力求厘清孙中山的理念,从当代视角浅析其意义,并对中华民国在大陆的历史时期做出评判。
引言
2024年8月,一则新闻震惊了海外华人各界:美国联邦调查局逮捕了资深民运人士唐元隽,指控他从2018年起为中共从事间谍活动(不久以后,唐发表公开信悔罪)。笔者听到这个消息,叹息之余不禁想到,上一次注意到唐元隽其人是2023年1月复刊未久的《中国之春》杂志网站赫然刊发了他的文章《陈炯明与孙中山谁更伟大?》。只看标题即可猜出内容,此文极力挺陈贬孙,认为孙“喜欢集大权于一身”,断言“武力夺权是孙中山最迫切的愿望”。文中并无反共反习的文字,只是用平淡的语气提及共产党“生根中国”云云,[1] 盖因此文问世时唐元隽成为共特已经数年。
关键问题在于,共特当然要为中共做事,唐元隽这个变节投共已久的民运败类在刚刚复刊、尚显单薄的《中国之春》网站发表的第一篇文章恰恰是为了“黑孙”,这岂不发人深思吗?笔者无意把否定孙中山者一概打为唐元隽的同路人,因为从逻辑上讲,不能从唐的“黑孙”行动来反推这样做的人都是共特或御用文人,笔者就有几位这样的朋友不可能与中共有瓜葛,只是不慎被“带风向”。可以从共特在新上线的反共网站大力“黑孙”之举得出的推论,是中共乐见孙中山被黑。中共的统治伎俩不可小觑,“黑孙”思潮给中国民众造成的价值观错位(例如推崇袁世凯)和政治冷感现在有助于中共维稳,在后共时期有助于普京式的反宪政人物窃国。
中共在愚弄人民的宣传中把孙中山“抹红”,这套说辞在民主派的语境下无异于“黑化”;近十余年来唐元隽那样对孙中山的诛心之论在中国自由派知识分子中更是俨然成为风气。孙中山作古业已百年,他当然不是完人,具有历史的局限性也犯过很多错误。但是,请扪心自问,我们每一个人不也都具有自身的局限性吗?为此,我们是不是应当兼听则明,兼顾各个角度的史实细节并综合考量,而不是在若干年前基于当时的认知和流行思潮做出某些论断之后就固守之?笔者相信,真心致力于中国民主事业的朋友们为了共同的目标,保持开放、坦诚的心态讨论历史问题,就势必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达成相当多的共识,“同”很可能远大于“异”。
值此孙中山百年祭辰之际,笔者针对他晚年在思想上是否赤化以及他一生争议最大的“联俄容共”政策撰写此文。为了尽可能加强客观性,本文完全基于孙中山的原话、一些亲历者的回忆、俄国解密档案以及国际学术界从第三方视角对这一课题的研究成果。海峡两岸和海外民主反共力量的许多学者的著述对笔者有很大启发,在此忍痛割爱,恕不参考和援引。同时,绝不为尊者讳,对孙中山在理论和政策上的错误将作出批评。
为突出重点,本文首先厘清孙中山的政治理念,之后探讨联俄容共的原因并作出评判,在时间上恰为倒序:
第一节围绕着民生主义与马列主义的区别。孙中山1924年8月在广州所做《民生主义》演讲中的几句说辞被中共和一些断章取义的论者当作他接受共产主义的证据,事实则是孙驳斥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但是为了容共而刻意采用了一些不严谨的表述。
第二节论述的是中共之所谓“新三民主义”纯属子虚乌有。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理论在1924年1月至8月的《三民主义》系列演讲中定型,不但在内容上与之前十余年陆续发布的简略论述有明显的顺延关系,而且六个多月后孙中山病逝,此系列演讲可谓他的政治理念的绝唱,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理论绝无新旧之分。
第三节略谈国民党的改组。孙中山“以俄为师”改组国民党后,国民党在组织形态上深受俄共影响,这是不争的事实。然而,一些民主派为此把国民党打为共产党的一丘之貉,则是一叶障目的意气用事。
第四节讨论联俄容共政策。孙中山绝不是因为认同阶级革命理念而选择联俄,他在亟需资金但得不到西方国家支持的情况下,联俄实乃政治上的权宜之计。容共则较为复杂,但是,中国大陆1949年沦陷于共产党绝非孙中山容共所致。
在结论部分,笔者提出一个假想场景:倘若孙中山得享高寿,他会如何对待共党?
本文大量引用的孙中山著述皆来自中华民国台北政府文化部之“中山学术资料库”收录的《国父全集》数位版,为便于阅读,不逐一给出具体出处。
第一节 孙中山对马克思主义的否定
1924年8月3日,孙中山回到广州高等师范学校礼堂继续他中断了三个多月的《三民主义》系列演讲,这一天讲的是《民生主义》第一讲,开场之后说出了放在当今的民主派之中势必语惊四座的“暴论”:“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又名共产主义,即是大同主义。”类似的表述在一周之后的《民生主义》第二讲中又重复了两次,其中一次的语序有所调整,曰“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后人如果读到《民生主义》文本开篇的“暴论”就没有耐心继续读下去,或者只看别人脱离上下文援引的这几句话,也许就相信了中共对孙中山的“抹红”。然而,在笔者广泛涉猎的范围内,西方学术界没有任何学者据此认定孙已被赤化。
一 何谓“赤化”?
首先需要厘清一个概念:“赤化”二字用于人,亦即成为共产党的拥护者或党徒,意味着什么?这就涉及共产党与其他政党的根本区别:共产党信奉马克思的阶级革命理论;第三国际统领下的各国共产党还相信列宁的无产阶级先锋队在落后国家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共产党在全世界带来的赤祸,就源自列宁版本的阶级革命。
诚然,大多数学术议题都是存在着争议的,孙中山也是争议性的历史人物,但是学界在他并未赤化这个问题上有一致的意见,原因很简单:符合西方学术标准的学者不会只读开头就下结论,而《民生主义》第一讲的后半部分大段篇幅批驳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阶级革命理论和剩余价值学说。例如,孙中山毫不客气地指出:“马克思研究社会问题所有的心得,只见到社会进化的毛病,没有见到社会进化的原理。所以马克思只可说是一个‘社会病理家’,不能说是一个‘社会生理家’。”“民生问题才可说是社会进化的原动力……马克思认定阶级战争才是社会进化的原因,这便是倒果为因。因为马克思的学说颠倒因果,本源不清楚,所以从他的学说出世之后,各国社会上所发生的事实便与他的学说不合,有的时候并且相反。”“我们用这个发财车厂(按:福特汽车厂)所持的工业经济原理,来和马克思盈余价值的理论相比较,至少有三个条件,恰恰是相反。……像这些相反的道理,从前马克思都是不明白,所以他从前的主张便大错特错。马克思研究社会问题,用功几十年,所知道的都是已往的事实,至于后来的事实,他一点都没有料到,所以他的信徒要变更他的学说。”在《民生主义》第二讲,他重申了马克思主义对中国之不适用:“在不均的社会,当然可用马克思的办法,提倡阶级战争去打平他,但在中国实业尚未发达的时候,马克思的阶级战争无产专制便用不着。所以我们今日师马克思之意则可,用马克思之法则不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孙中山否定的并不是阶级斗争之存在,而是以阶级斗争为基础的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
孙中山如何看待列宁主义呢?联俄前后,他固然因为列宁革命成功以及一些欺骗性的说辞而对列宁有所恭维。然而,列宁主义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革命,孙中山对阶级革命的否定使他在理念上从不附和列宁主义。虽然他为了联俄而不直接否定列宁主义,但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列宁主义不可能在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独存。
孙中山倡导的国民革命仅以消除军阀割据势力、获得国际社会平等对待并践行三民主义为目标,国民党不排斥任何阶级,也从未煽动阶级革命。由此可见,孙中山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行动上都没有赤化。
在此分享一个历史的花絮:美国学者韦慕廷(C. Martin Wilbur)于1973年12月采访了1924年在广州活动的国民党老人黄季陆,黄说他目睹了孙中山在《民生主义》第一讲结束后与鲍罗廷一起走出广州高等师范学校校长室的场面,他从来没有看到过孙如此愤怒(此前二人已经在校长室里争吵了半个小时)。[2] 孙中山在苏俄代表面前公开地、系统性地批驳马克思主义,拒绝阶级革命,保持了必要的底线。
二 孙中山何时开始从理论角度否定马克思主义?
孙中山对马克思主义的批驳深受美国学者威廉(Maurice William)的影响,因为《民生主义》第一讲直接提及威廉之名并大量援引了威廉在1921年出版的著作The Social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孙称之为《历史之社会观》)中对马克思主义的驳论。值得探讨的是,孙中山何时开始系统性地否定马克思主义?
孙中山历年的演说和著作显示他从未信奉马克思主义。不信奉,不等于从理论角度系统性地否定。如果把孙中山读到威廉的著作视为他获得理论武器来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标志,那么这是何时发生的呢?
孙中山最早提及此书是在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所做题为《关于民生主义之说明》的演讲中说“有一服从马克思主义之学者,研究社会问题,发现社会上之生计问题,与马克思学说有不符合之点,于是提出疑义,逐条并举,征求同党解答,历时一年之久,而应征者无一人,乃将其著作公之于世,名之曰‘历史之社会观’。其要点之大意有云:‘在今日社会进化中,其经济问题之生产与分配,悉当以解决民生问题为依归’云云。”可见,此前孙中山已经读过此书。
1923年,威廉的一个代销商收到了来自中国的订购该书四十本的订单并从威廉手中的库存里出货,可惜代销商没有保存交易记录,已无据可考何人下单。[3] 分析中国当时的政治光谱,国民党应当是唯一一个有兴趣大宗订购这部著作的政治团体。所以,孙中山很可能在1923年甚至更早即已读到此书,从而在理论上否定了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内容。
不管孙中山在1924年1月还是更早读到威廉的著作,他在国民党一大正式确立联俄容共政策之时是从理论角度否定马克思主义的,联俄容共是捂着鼻子的合作。
三 孙中山之所谓“共产主义”为何物?
孙中山既然否定了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学说,为何声称“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这就涉及学界的另一个共识:孙的政治表述很不严谨。作为革命家、政治家而不是学者,孙中山原本就缺乏学术环境所培养的严谨性,他1924年演讲的严谨性比他早年撰写的文字更少了几分。
笔者注意到,孙中山使用政治词汇时有两种类型的不严谨:
首先是望文生义,不顾专有名词的公认含义。最突出的例子是对“共产”和“共产主义”的滥用。“共产主义”在当时并非新理论,也不像“社会主义”那样有众说纷纭的各种版本,而是早已被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所定格。然而,孙中山刻意强调“共产”二字的字面含义即共有、共利的产业,淡化意识形态。1924年初,他就说过关于共产主义的两个“暴论”:1月间,在国民党一大会场的《关于民生主义之说明》演讲中说“共产主义之实行,并非创自俄国,我国数十年前,洪秀全在太平天国已经实行,且其功效较俄国尤大”;2月间,在《民族主义》第四讲中说“从前俄国所行的,其实不是纯粹共产主义,是马克斯主义。马克斯主义不是真共产主义;蒲鲁东、巴古宁,所主张的才是真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在外国只有言论,还没有完全实行,在中国洪秀全时代,便实行过了,洪秀全所行的经济制度,是共产的事实,不是言论。”
如果说孙中山在思想上受到了马克思主义的一些影响,那就是在《民生主义》第二讲提及了人类社会从原始的共产社会开始、将来要“回复到一种新共产时代”来解决人与人“争饭碗”的问题。但是,孙之所谓“新共产时代”与其说来自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论,不如说来自儒家的“大同”理想。《民生主义》第二讲如是收尾:“我们三民主义的意思,就是民有、民治、民享。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意思,就是国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民所共享。照这样的说法,人民对于国家不只是共产,一切事权都是要共的。这才是真正的民生主义,就是孔子所希望之大同世界。”
孙中山在1924年的多场演讲中提及“共产”或“共产主义”,对照上下文可以看出全然是望文生义或者把儒家的“大同”附会为“共产”。
四 何谓“民生主义”?
另一种类型的不严谨,是在词汇的广义概念和狭义概念之间切换。最明显的体现是“民生主义”四字的用法。这四个字乃孙中山所提出,并且是他的三大主张之一,然而,他在民生方面的具体主张,即《民生主义》演讲第二讲所说“国民党对于民生主义定了两个办法:第一个是平均地权,第二个是节制资本”,以及他以往没有明言但在《民生主义》演讲中着重指出的不以阶级革命为手段,仅仅构成这一词汇的狭义用法。
孙中山口中的“民生主义”还有一个箩筐式的广义概念,在1924年1月的《关于民生主义之说明》演讲中表述得最为清楚:“‘民生’二字,实已包括一切经济主义”。也就是说,凡是以解决民生问题为目的的政策主张都属于广义的民生主义。
有必要指出,早在1919年的文言文《三民主义》中,孙中山就说过“民生主义者,即社会主义也”。“社会主义”的含义至今仍然模糊,当时亦然,而且马克思主义者从未试图垄断“社会主义”的话语权,只是把自己的版本称作“科学社会主义”,所以孙中山把广义的“民生主义”视为旨在增进社会福祉的“社会主义”的代名词并不为过,也不与共产党之所谓“科学社会主义”相混淆——美国学者霍尔库姆(A. N. Holcombe)在1930年即指出民生主义可谓社会主义性质的(socialistic),但绝不能贴上“莫斯科制造”的标签。[4]
1924年8月的《民生主义》演讲中,广义概念的使用次数明显多于狭义概念,给人以喧宾夺主之感。结合上下文,不难分辨每一处“民生主义”用法是广义还是狭义,但这需要用心思考,只浏览而无心思考的读者难免感到费解。
五 “主义”能调和吗?
孙中山为何在1924年的多场演讲中如此模糊地对待这些重要的政治词汇呢?口误是不可能的,一方面是因为他大量重复了那些不严谨的措辞,另一方面,那些演讲没有一场是即席而发的,都预先做过准备。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不严谨的表述有一个共同的目的:用民生主义包罗社会主义乃至共产主义。《关于民生主义之说明》演讲对此说得很明白:“本党既服从民生主义,所谓‘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与‘集产主义’,均包括其中。”
笔者认为,孙中山在1924年对“民生主义”和“共产主义”这两个词汇的模糊使用并非草率演讲所致,实乃刻意而为的修辞手法,目的是证成容共政策,让国民党人接纳共产党,让共产党人拥护国民党。但是,这个目的能否达到?
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的政治词汇并不罕见。问题在于,孙中山多年来反复强调并且为国民党人所认同的“民生主义”只是狭义概念(1924年3月的《国民党致各界书》为否认当时流传的国民党改组后“已变为共产党”的传言,即强调“本党之民生主义,早以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两方案著于党纲,自始至终,未尝增减”)。广义的民生主义则是个箩筐,容纳了任何人、任何政党为解决民生问题提出的主张。国民党人既然认同本党的主张,当然不会随随便便包容其他党派在手段和目标上截然不同的方案。那么,宣称“共产主义”已经包含在“民生主义”之内,再据此要求国民党人接纳共产党人,有说服力吗?答案是显然的。
同样,共产党人依据马列主义教条有自己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和阶级革命主张,而且深知国民党人的具体主张与己不同,怎么可能因为孙中山对“共产”二字望文生义的解释就认同民生主义呢?
孙中山试图采用概念模糊化的修辞来解释和巩固容共政策,实乃败笔,损害了三民主义理念的系统性和说服力,殊为遗憾。
至于有没有头脑简单的国民党人被前述那几句话误导而投共,笔者认为有行动力者的头脑不至于如此简单,不会为此而投共,但是国民党将领在内战兵败之时,那几句话有可能降低了其中一些人决定投共的门槛——这只是在战局已定之后对败军之将的个人选择的作用,并不左右中国历史的轨迹。
第二节 “新三民主义”辩伪
中共对孙中山的“抹红”,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声称孙中山晚年提出了“新三民主义”(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的原话是“新三民主义或真三民主义,是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的三民主义”)。真的吗?
事实上,所谓“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从未出现在孙中山生前的任何著述和国民党文件中,这一点早有许多历史学家如辛灏年先生做出了考证。
但是,孙中山有没有在晚年由于苏俄影响而大刀阔斧修改三民主义呢?不妨把联俄容共政策实行后的1924年《三民主义》系列演讲与孙接触苏俄之前的1919年手书文言文《三民主义》以及1923年11月《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关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和国民党问题的决议》(从马列主义视角曲解三民主义)相比较:
一 民族主义
1919年《三民主义》手稿的民族主义部分,恰恰含有从旧到新的发展:“夫汉族光复,满清倾覆,不过祇达到民族主义之一消极目的而已,从此当努力猛进,以达民族主义之积极目的也。积极目的为何?即汉族当牺牲其血统、历史与夫自尊自大之名称,而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以诚,合为一炉而冶之,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主义,如美利坚之合黑白数十种之人民,而冶成一世界之冠之美利坚民族主义,斯为积极之目的也。”
相比之下,1924年《民族主义》六场演讲增添了两个要旨,首先是面对帝国主义列强救中国于危亡,其次是中国自强之后绝不推行帝国主义,而是要对弱小民族济弱扶倾。“帝国主义”之说固然是列宁主义的核心内容之一,但是“帝国主义”在孙中山口中与列宁口中的含义并不相同,孙中山之所谓“帝国主义”指的是扩张领土并宰制弱小国家的霸权主义,从古至今都存在,列宁所强调的则是资本主义的“帝国主义阶段”,孙中山对此只字未提。此外,孙中山早在1904年即已在面对美国人士的英文演讲中使用了imperialist一词 [5] 、在《重订致公堂新章要义》中说“天下列强高倡帝国主义,莫不以开疆辟土为心”,可见“帝国主义”这个概念进入他的视野也与列宁无关。至于“反帝”理念,早在1919年《为中国收回青岛事答朝日新闻记者书》中,孙中山即已指责“日本武人,逞其帝国主义之野心,忘其维新志士之怀抱,以中国为最少抵抗力之方向而向之,以发展其侵略政策焉”,可见他反对帝国主义欺凌中国也是与后来的联俄政策无关的。
必须指出的是,孙中山之“反帝”绝非与西方国家为敌之意,他寻求的是中国真正的独立(例如关税自主权),与列强平等相处,而不是像苏俄那般存有分庭抗礼的对抗态度乃至宰制全球的野心。在1924年《民生主义》四场演讲中,他还提及发展交通运输事业、矿业和大工业需要借助外资,并且说详情见于《实业计划》,后者就是与西方国家合作开发中国的计划,完稿于1921年。中国在自立的同时寻求西方国家的投资,是孙中山联俄之前的既定纲领,并未因为联俄而改变。这里不妨援引鲍罗廷1924年2月的札记中的记载:“如果说,国民党在其言论、纲领和宣言中有时也谈到帝国主义问题的话,那么这是因为现实生活本身迫使它涉及中国的国际地位问题……。从主观上说,国民党是不反帝的。”[6] “在解决中国民族问题时,孙从来没有放弃寻求同帝国主义列强的妥协。”[7] “有时我觉得,无论给这头老狼喂多少东西,他还是盯着‘自由民族’(按:指的是西方国家)……”[8]
至于共产国际的决议,关于民族主义的部分明显极左,试图以阶级革命理论给民族主义偷梁换柱,提出民族主义的含义包括“消灭本国军阀制度的压迫”、“消灭本国资本的残酷剥削”、“不致遭受本国资产阶级的压迫”,另外要求与中国少数民族的革命运动合作并支持国内各民族自决。[9] 然而,孙中山《民族主义》六场演讲长篇大论,对上述极左论点只字未提。例如,孙之所谓对于弱小民族要济弱扶倾,根据上下文不难看出,“弱小民族”指的是弱小的外国而不是国内少数民族。甚至,孙中山在1923-1924年的多个演讲和宣言中提及消除军阀,唯独在《民族主义》系列演讲中不提,显然是因为他不认为消除军阀是民族主义诉求的一部分,这说明他拒绝接受共产国际指手划脚,联俄政策并没有损害其思想独立性。
值得一提的是,1924年1月23日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关于民族主义之意义的部分虽然不提阶级革命,但是提及了“承认中国以内各民族之自决权”和“各民族自由联合的”中华民国,这是对苏俄主张的妥协。《民族主义》系列演讲1月27日开讲,时间上更靠后并且有充足的机会阐释核心理念,自然代表了孙中山最终的真实立场。国民党一大宣言并非孙的手笔,苏俄顾问鲍罗廷起到了主导作用 [10],不过既然获得了孙的首肯,姑且视为他的思想发展中的一个插曲亦无妨,只是已经被其后的《三民主义》十六场演讲所取代。
顺便指出,“民族主义”四字在许多民主派眼里是洪水猛兽,但是,人对于共同体的情感实乃油然而生,民族就是一种共同体,所以民族主义不可能因为一些知识分子的反感就被消解。更理智的做法是将民族主义引导到温和的路线上,而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恰恰是特别温和的。[11]
二 民权主义
比照1919年和1924年两个版本的《三民主义》中的民权主义部分,不难看出,“五权宪法”和“四大民权”(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和复决权)一直是核心。1924年增添的国民大会制度和“权能区分”(将政府日常行使之五权称为“能”),都是孙中山的首创,与苏俄无涉。至于所谓“三大政策”,1924年《民权主义》六讲完全没有涉及俄、共或农工。
共产国际的决议认为民权主义“不能当作一般‘天赋人权’看待”、不能使帮助帝国主义和军阀的个人和组织享受权利和自由 [12],这两点写入了国民党一大宣言,孙中山在《民权主义》演讲中只字不提。有必要指出的是,共产国际对民权主义有望文生义的误读。在孙中山的语境中,“民权”实乃“民主”的另译 [13],指的并不是人权,民权主义的议题是如何在中国实行民主政治。
孙中山在民主政治的宪法制度设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他毕竟是一百年前的古人,其具体方案难免有历史的局限和考虑不周之处。值得指出的是,1946年制宪国民大会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已经借助张君劢先生之手对孙中山的宪法设计做出了修正,这部宪法是在孙中山原初设想基础上多方协商群策群力的成果,在台湾经增修施行至今。笔者认为这部宪法应当成为中国大陆民主转型后的临时宪法(参看拙作《民宪论》和《中国转型之“民国宪政方案”可行性研究》),但这个话题不是本文的议题,不在此详述。
三 民生主义
如前所述,民生主义有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孙中山的具体主张就是狭义的民生主义,从1919年到1924年有什么重大改变吗?没有。众所周知的节制资本与平均地权,在1919年之前早已提出。
1924年的《民生主义》四讲与1919年文言文《三民主义》相比增添了两点:其一,利用外资发展中国经济,这是孙中山1921年《实业计划》详细设计过的,联俄容共政策并没有改变他对待西方资本的立场。其二,通过词汇含义模糊化的修辞方法来证成容共政策,本文第一节已做详细分析。但是,容共政策属于政治联盟的策略,世人皆知政治联盟分分合合无定数,与节制资本、平均地权那样纲领性的主张绝非一个层级。换句话说,纲领性的主张是“主义”层面的东西,政治联盟则只是一时的便利,绝不构成“主义”的新版本。
共产国际的决议提出民生主义需要解释为“把外国工厂、企业、银行、铁路和水路交通收归国有”,“至于中国的民族工业,国有化原则现在也可适用于它,因为这将有助于进一步发展国家的生产力”,“应当把土地直接分给在这块土地上耕种的劳动者,消灭不从事耕种的大土地占有者和许多中小土地占有者的制度”。[14] 极左至此,马列主义者鲍罗廷主导写成的国民党一大宣言也只提及有独占性质或规模过大无法由私人经办的企业当由国家经营管理、土地可依照地主报价收买并分配给佃农,不敢泛泛主张工业国有化和没收地主土地的激进土改。此外,孙中山早在1906年的《三民主义与中国民族之前途》演讲中就已经提出政府可依据地主自报的土地价值收税或购买,在1912年的《民生主义与社会革命》演讲中提出为了“防资本家垄断之流弊”而应当“采用国家社会主义政策”,这些左翼主张绝非受苏俄和共产国际影响所致。1924年《民生主义》演讲在政策上只是加以详细阐述,美国学者霍尔库姆如是评论:这些演讲中没有证据显示孙逸仙为了迎合俄国或中国的共产主义者而修改他的经济与社会政策方案。相反,他始终坚决反对教条的或者所谓科学社会主义。[15]
四 三民主义是否需要推陈出新?
综上所述,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主张从1919年的手稿到1924年的演讲只发生了微小的演进,绝没有因为联俄容共政策而造成截然不同的新旧两个版本之分。
但是,三民主义不应定格于孙中山遗教。一百年后的今天,在台湾的国民党已将三民主义束之高阁避而不谈(否则业已“本土化”的国民党面对“民族”定位问题难免尴尬),那么,中国大陆若有三民主义传人愿发扬光大之,切莫将一百年前孙中山的每一句话都当作金科玉律,务请勇于订正,勿忘中山先生在《民族主义单行本自序》中的肺腑之言:“尚望同志读者,本此基础,触类引伸,匡补阙遗,更正条理,使成为一完善之书,以作宣传之课本,则其造福于吾民族、吾国家诚未可限量也。”
如何改进、发展之?笔者在此抛砖引玉:
民族方面,切不可再提“同化”。一百年前“同化”曾是西方世界的潮流,例如法国基本消除了少数民族的语言和文化。当今世界,少数民族的文化存续是人权保障的一部分,人可以有多重认同,包括自己的族裔也包括全国的国族。孙中山提及同化少数民族于汉族,实乃历史的局限,不必苛责,也不可固守教条。民族主义,当以国家的宪政制度(民权)和福利制度(民生)为国族认同的基础,同时强调对少数民族文化存续的保障。
民权方面,切不可使孙中山一百年前的具体设计成为束缚自己手脚的条条框框。孙中山生前就一直在微调五权宪法制度设计细节,怎能因其逝世就不可继续改进?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就是多方合力对孙中山五权宪法设计方案的修正,既可成为中国大陆民主化初期立即施行的临时宪法,又可成为进一步优化的基础。此外,孙中山在三民主义论述中对个人权利只是一带而过,这也是他的历史局限(他懂得宪政之保护人权的要素,在1920年为吴宗慈著《中华民国宪法史前编》所作序言中说“宪法者,国家之构成法,亦即人民权利之保障书也”,但是从未详细阐述)。《中华民国宪法》及其在台湾的实践已经为个人权利建立了有效的保障体系,既值得承袭,又可用于权利意识的宣讲。
民生方面,即使国民党在台湾的戒严时期也没有固守孙中山在经济政策上的国家主义倾向,此外近年来台湾的福利制度不断发展,这一切自当成为参照。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主张显然属于左派但不极左,倘若他得享高寿并读到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或许也会像同样倡导左派经济政策的张君劢那样受到震撼,从而调整自己的政策主张。
与此同时,三民主义的大旗绝不应成为打击其他民主派的大棒。正如孙中山口中的民生主义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举三民主义旗帜的政党所提出的具体纲领只是某种版本的狭义的三民主义,而广义的三民主义可以涵盖任何维护民族(国族)、促进民权、保障民生的政治主张,也是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的意旨:孙中山版本的狭义三民主义固然是1946年制宪的础石,广义的三民主义才是这部宪法的实践所容纳的空间。一位尚且不能透露姓名的国内朋友指出:“以三民主义为制宪立国的正统思想,不违反价值中立。如果一个人,反对自己国家的民族、民权和民生,这不是叛国是什么?”在这个意义上,广义的三民主义普遍适用于任何宪政国家。
第三节 国民党改组的得失
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孙中山在鲍罗廷的协助下依据列宁创建俄共的模式改组了国民党,使之在字面上成为一个具有严密组织的、中心化决策的革命政党。如何评价这一转折和其后的国民党呢?
一 国民党的性质
如前所述,苏俄和列宁没能在政治纲领方面改变孙中山和国民党的三民主义理念,没有植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所以国民党只是共产国际的统战对象而不是同路人,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国民党在组织方式上受到了很大影响(尤其1950年代初在台湾再次改组之后的三十余年完全落实了列宁式组织模式),一些学者为此将国民党称作“列宁主义政党”(Leninist
party)。[17] 这个说法是否妥当?
类似于笔者对孙中山用词不严谨的批评,笔者认为,简单采用“列宁主义”来描述国民党是不妥的,因为“列宁主义”与“共产主义”一样早已有公认的内涵,其要旨是在落后国家由革命先锋队政党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同时承袭了马克思的阶级革命理论。孙中山完全排斥阶级革命,其“以俄为师”改组乃至蒋介石在台湾改组的国民党声称代表全民而不是任何阶级,在事实上也吸纳了各个阶级。
如果说国民党与列宁主义政党在某个方面类似,那就在于国民党相当于以国民的“先锋队”自居,在绝大多数国民尚且不具备民主能力的情况下由国民党暂行“训政”,国家在这一阶段实行一党制的以党治国(在台湾的威权时期则以动员戡乱为由,在此不表)。但是,“训政”方案并非孙中山晚年联俄时期方才产生,1914年《中华革命党总章》曰“自革命军起义之日至宪法颁布之时,名曰革命时期(按:即军政和训政时期);在此时期之内,一切军国庶政,悉归本党负完全责任,力为其难,为同胞造无穷之幸福。”显然,革命政党实行军政、训政的设想并非受到列宁主义影响所致。而且,训政的目的在于培养国民的自治能力以实现宪政,孙中山尤其强调县民自治,与列宁主义完全不同。
无论如何,考虑到前述相似点,也许可以把国民党称作“准列宁主义”(quasi-Leninist)政党。[18]
还有一个更合适的描述:国民党与俄共的类似之处主要在于组织模式而不在于意识形态和政治纲领,所以称之为“列宁式”(Leninist-style)政党应当是客观公允的。[19]
顺便指出,英语世界时尔用“Nationalist Party”作为意译来指称国民党,但这个英文名称的含义其实是“民族主义党”,显然以偏概全,甚至在英语语境中带有贬义。如果一定要根据中文名称来做意译,“National
Party”更为贴切。
二 列宁式政党模式的成败
孙中山痛心于国民党组织涣散、力量薄弱,决定以列宁式组织模式改组国民党,确实使国民党加强了行动能力。此时国民党的定位是一个以民主为导向的革命政党,承诺了宪政目标但并不立即实行民主宪政,在党内则实行威权主义的领袖决策制。
但是,国民党在大陆从未真正落实列宁式组织模式。从改组到孙中山病重的一年间,国民党有众望所归的并且在党章中确立的领袖,但严密的组织当然不可能一蹴而就,尚在逐步架设的过程中。此外,加入国民党的共产党人保持其共产党组织活动,这种形式的容共政策本身就与国民党试图确立的列宁式组织模式相矛盾。从孙中山逝世到两年后的清党和分共,国民党实行集体领导制,加之共产党人和旧有的派系,凝聚力有所下降,只是军事行动力由于黄埔军校的成功而加强。从清党分共到国民党中央迁台的二十余年,虽然掌控了全国政权并且不再有共产党掺沙子,但是随着各地实力派纷纷加盟,内部派系林立更甚于前,即使在1938年国难当头之时各派摈弃前嫌选举蒋介石为总裁,仍然没有消解党内派系。国民党在内战中落败,固然有历史的很多偶然因素的作用,凝聚力的欠缺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三 如何评价国民党?
国民党直至退守台湾方才落实列宁式组织模式,开放党禁后转轨为民主政党。时至今日,在台湾的中国国民党不但已经本土化、去三民主义化,而且已经式微,即使在台湾尚有执政的机会,也不可能在中国大陆民主化的历史舞台上起到作用;在大陆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则早已沦为中共的花瓶和应声虫。暂不考虑中国大陆会不会有人重建一个具有行动力的国民党,如何看待孙中山身后国民党在大陆的表现呢?
笔者认为,1925-1949年的国民党虽经改组,仍然严重受制于其成员(尤其是领导层)的认知局限,加以其兼容并包的广纳性所不可避免带来的派系林立,导致国民党不管在正面还是负面都只收得部分效果,这就减缓了其正面因素造成的进步,也减弱了其负面因素造成的危害。
考虑孙中山留下的正面因素,他在民国初年是少有的一位自幼接受西方教育、终身坚持阅读英文政治书籍、懂得宪政基本原理的政治人物,注重推行议事规则,遗教要求国民党在训政期间推行县级地方自治,进而开启宪政。但是,国民党的绝大多数成员和头面人物(乃至国民党外绝大多数的民国政治人物)都不懂民主宪政。训政期间,孙中山已故,国民党没有一位懂得宪政并热忱推动县民自治实践的领袖,县民自治推行不力,即便在国民党“黄金十年”期间稳固统辖的江浙地区也是如此,这是无法用内忧外患为由来搪塞的。从这个角度看,国民党的训政表现不及格,必须受到严厉的批评。当时颇多具有民主理念(但未必懂得宪政)的知识分子纷纷落入中共彀中,这不仅是中共统战宣传工作之效,国民党以其训政工作的差劲表现,亦难逃其咎。
国民党的列宁式组织模式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在大陆得以完全落实,固然能够强化其凝聚力和行动力,有利于达成训政的目标,但执政党的列宁式威权风气难免在宪政初期影响民主宪政的品质,政党轮替很可能像自民党长期独大的日本那样迟来数十年。倘若孙中山作为懂得宪政原理的政治家能够亲手带领国民党完成训政、开启宪政,或在生前明确规定列宁式组织模式在训政结束时必须退场,那么上述担忧也许多余,但这已经是双重的假设,不值得花费更多笔墨。
历史上真实的国民党在大陆严重缺乏凝聚力,但是负负得正,凝聚力的缺失使得字面上的列宁式组织模式带来的威权主义倾向不至于野蛮生长,训政时期国民党政权没有个人独裁,有内部派系的牵制力量。甚至,蒋介石虽然曾对“法西斯蒂”的效能表示过赞赏,但是不可能走向极权,因为极权主义政权的前提条件是有强大凝聚力和行动力的政治组织。同时,孙中山遗教所重申的宪政理念也是国民党头上的紧箍咒,一个在纲领中以民主宪政为导向、以威权训政为暂时手段的政党要想走向极权是无法自圆其说的。
值得一提的是,1933-1936年国民政府立法院历时三年起草了宪法草案(因公布于5月5日,通称“五五宪草”)。与1946制宪国民大会年基于多党协商产生的“政协宪草”而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相比,二者的人权保障条款虽然在语言表述上有所不同,但最核心的对立法目的和政府施政手段做出限制的条款(“五五宪草”第二十五条和《中华民国宪法》第二十三条)基本相同,在意涵上并无实质性的区别。《中华民国宪法》在台湾历次增修,从未改动人权保障条款,业已借助司法院释宪确立了行之有效的人权保障体系。“五五宪草”如果成为宪法,由于人权保障条款的实质内容与《中华民国宪法》相当接近,同样可以成为人权保障的基础。孙中山的政治论述较少涉及人权保障,那么“五五宪草”相关条款应当归功于谁?具体主持“五五宪草”起草工作的两位法学家之中,吴经熊是美国法学博士,张知本在日本学习了西方法律,他们二人各自推出了宪法草案的“试拟稿”和“初稿”,对照之下,“五五宪草”第二十五条的大致内容见于吴稿[20]而不见于张稿[21],而且吴在对其试拟稿的说明文字中论述了为何、如何“另立概括之标准,以防止立法权之滥用”[22],可见吴经熊当居首功。这些接受了西方教育的法学家被训政时期的国民政府委以重任,是国民党对西方法治的吸纳态度所致。如前所述,国民党之“反帝”只是寻求平等自立,并非敌视西方,其民族主义并不狭隘。鲍罗廷在1924年观察到:“国民党并不是完全反对帝国主义的。它并不认为帝国主义有很大的危害,相反,那些本该被视为民族眼中钉的租界,实际上在许多国民党人看来,是一些应该仿效的模范城镇,就像一个农夫应该仿效一个模范农场一样。……每年派往国外,主要是派往美国的几千名中国学生当中,有许多人回来时成了美国等地的出色宣传员。”[23]
国民党抗日卫国之功在此不表。
四 略评北洋
评论了国民党之后,似有必要对北洋政府以及民初军阀做一简评,但笔者先讲近期的一个观感:前不久在一个私密的宪政话题讨论会上,有人提起中国民主化之后陷入内战的可能性,随后主讲嘉宾中的两位教授不约而同谈起了北洋时期军阀混战在很多地区烈度很低因而没怎么影响民生、不少军阀比较开明,等等。可是,在政治讨论的场合赞美军阀、轻描淡写军阀混战,在大多数旁观者(尤其是在中国有产业的人士)眼里会造成什么印象?谁能保证自己的亲人或产业所在的地区在混战中恰逢开明军阀统治并且只发生低烈度战争?旁观者听到民主派书生的这种高谈阔论,会不会产生疏离感和政治冷感,待到中国民主化之时乐见普京式的人物掌权?为了避免偏离讨论会的主题,笔者等到活动结束后通过短信向两位教授表达了意见,并提出在政治讨论的场合应当强调中国将来可以避免内战而不是轻描淡写内战,两位教授都回信表示赞同。
一百年前的军阀混战为什么在很多地区是低烈度战争(甚至冷兵器上阵)?不是因为军阀宅心仁厚,而是因为西方国家对混战中的中国实施了武器禁运,走私和自产的军火不足以让任何一支军阀武装获得武统全国的力量,混战和反复拉锯成为常态,局部的军阀开明统治在混战中有几个能够持续发展?国际社会的另一个共识是保持对北洋政府的外交承认,不论哪个军阀控制北京,但袁世凯死后北洋政府在军阀混战中政令不出数省,沦为政治学意义上典型的“失败的国家”(failed state),直至以无宪法、无国会、无总统“三无”惨淡收场。孙中山在此期间之所谓“建国”的意思正是让中国摆脱“失败的国家”状态,尽管南京政府一直未竟全功。
北洋政府之孱弱带来的好处就是出自中央政府的人权侵害较少(除了张作霖掌权时期这个例外),同时各地军阀势力也带来了自治诉求,尤以湖南为翘楚。然而,北洋时期的“小政府”是实力不济的无奈之小,并非基于自由至上理念的无为而治;军阀的拉锯混战使得“小政府”局面和所谓“联省自治”不具有可持续性,无法作为百姓安居乐业的稳态而存在。民主派对北洋时期某些镜花水月的优点做出选择性的赞美,在旁观者眼里与轻描淡写军阀混战一样是严重丢分的政治行为。
北洋的飘絮已经远去,留下的一部昙花一现的“曹锟宪法”既没有真正实施、没有行宪经验可供后人参照,又蒙羞过深(因为贿选)、蒙尘过久。如果北洋时期有什么值得当代的中国民主派传承的遗产,那就是议会制(亦称责任内阁制)政府架构和联邦制理念。值得庆幸的是,这两个闪光点都经由张君劢之手于1946年载入《中华民国宪法》。国民党拟制的“五五宪草”具有“超级总统制”这一缺点,张君劢在其他政党的支持下与国民党角力的结果是改进型的议会制。“曹锟宪法”之联邦性质的地方自治制度几乎全章抄袭自张君劢作为民间人士参照西方联邦制国家宪法拟制的宪法草案,二十余年后由他移植到“政协宪草”再成为正式宪法的一部分,没有联邦之名而有联邦自治之实。中华民国在大陆的两个时期都有沉重的历史包袱,也都在1946年制宪过程中卸载,至多留下一些符号化的、在台湾继续保留而不影响民主宪政质量的文字。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承载了北洋和国府时期的精华,这就是中华民国在大陆留下的最宝贵的遗产,其人权保障条款进而在台湾发扬光大为庞大的释宪体系,亦可为民主的中国大陆所用。
第四节 “联俄容共”政策评判
发端于1923年1月“孙文越飞联合宣言”、正式起始自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终结于1927年上海清党和武汉分共的国民党联俄容共政策,不但被当今的中国民主派诟病,即便在当时也为国民党右派所反对。这方面的深入研究已有很多,笔者在此仅仅从策略和效果的视角评判之。
一 国际视野中的联俄
讨论孙中山联俄之前,首先放眼于国际比照:早在1921年,土耳其凯末尔的安卡拉政府即已与苏俄签署条约并接受了资金、军火和物资的援助。苏俄援助对原本孤立无援的土耳其国民运动击败西方国家支持的希腊、赢得独立战争的胜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援助的数额相当巨大。[24]
孙中山联俄之时面临的形势甚至不如凯末尔:国内有获得西方国家承认的旧政府、国际上孤立无援这两点是类似的,更加不利的局面是孙的政府既没有可靠的军队又缺乏税收来源,几个将领各怀鬼胎,一边截留驻地税收一边索要军饷。前面提到的关税自主权问题此时尤其突出,孙中山在1924年2月的《民族主义》第二讲提及了“广东和外国争关余”,当时中国海关由几个西方国家联合控制,关税首先用于偿还庚子赔款和袁世凯的“善后大借款”,剩下的余额即所谓“关余”给了北洋政府,广州政府要求获得广州海关的关余,导致与列强交恶。更有甚者,英国政府1921年曾禁止香港人庆祝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并禁止香港人给孙的军事行动捐款。[25] 孙中山多年来奔走于西方各国却得不到支持,甚至募款亦被阻挠,这种情况下,苏俄伸来了橄榄枝。值得注意的是,孙中山面对西方国家很主动但无果;面对苏俄较为被动,只是对苏俄提出的各种合作计划做出反应。[26]
凯末尔联俄的成功,使联俄显得不那么可怕(苏俄代表格克尔1922年9月在孙中山的上海寓拜访时即向他举出了土耳其的例子,谈到了给土耳其的援助 [27])。关键在于,联俄过程中能否保持底线?
1923年1月26日,孙中山与苏俄特命全权大使越飞在上海发布联合宣言,第一条开宗明义,申明“孙逸仙博士以为共产组织甚至苏维埃制度,事实上均不能引用于中国,因中国并无可使此项共产主义或苏维埃制度可以成功之情形存在之故。此项见解,越飞君完全同意,且以为中国最重要最迫急之问题乃在民国的统一之成功,与完全国家的独立之获得。”这就是孙中山在联俄问题上的底线:可以合作(换句话说就是互相利用),但拒绝俄国输出革命。
二 容共之得失
孙中山之联俄,与土耳其凯末尔联俄的区别在于容共,允许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甚至官居高位。孙中山为何决定容共?除了显而易见的利用共产党人的活动能量壮大国民党,还有借机约束和驾驭共产党人的意图——根据蒋介石的回忆,1924年1月他回到广州向孙中山汇报访苏印象,基于在俄观感和访苏代表团内的共产党人对团队的分化挑拨,对联俄容共政策表示忧虑,孙说“此时只有使中国共党份子能在本党领导之下,受本党统一指挥,才可防制其制造阶级斗争,来妨碍我国民革命进行。如我们北伐军事一旦胜利,三民主义就可如期实行。到那时候,纵使共党要想破坏我们国民革命,亦势所不能了。”[28]
蒋的回忆在多大程度上属实,无法考证,但平心而论,他所转述的孙中山的解释不无道理,是经验丰富的政治家应有的考量。孙中山在1923年11月《批广东支部邓泽如等弹劾共产党文》中提及“此乃中国少年学生自以为是及一时崇拜俄国革命过当之态度,其所以竭力排挤而疵毁吾党者,初欲包揽俄国交际,并欲阻止俄国不与吾党往来,而彼得以独得俄助而自树一帜与吾党争衡也。”以苏俄之财力,直接资助中共兴风作浪并非难事。假使没有孙中山联俄容共,苏俄通过共产国际向乱局中的中国输出革命是不可避免的,中共并非由于孙“引狼入室”而进入中国。孙面临的问题不是如何据中共于国门之外(这在当时已经是不可能的),而是如何约束之。
将中共置于国民党的驾驭之下,能否避免或减少其祸害?根据邹鲁的回忆,他在1924年作为国民党青年部部长请示孙中山对共产党应持什么态度,孙说“容共只是允许共产党以个人资格加入本党,实行本党主义,断不能让他们在党内做不合于本党主义的活动。所以你办党和办教育,应该坚决保持本党的立场,如若共产党有法外的活动,当加以严防。”[29] 孙中山对共产党有防范意识,而且有多年积累的声望和国民党党章确立的威权领袖地位,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年压下了国民党内直接反对联俄容共政策的声音,同时试图把工农运动纳入国民党温和路线的轨道,例如收录入《国父全集》的1924年7月《组织农民协会及农民自卫军宣言》只提“为富不仁者之重利盘剥”而不泛泛针对地主富农;1924年8月孙亲去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做《耕者要有其田》演讲,说“如果我们没有预备,就仿效俄国的急进法,把所有的田地马上拿来充公,分给农民,那些小地主一定是起来反抗的。就是我们的革命一时成功,将来那些小地主,还免不了再来革命。……你们更要联络全体的农民来同政府合作,慢慢商量来解决农民同地主的办法,让农民可以得利益,地主不受损失,这种方法可以说是和平解决。”当时共产国际试图把国民党向左推,于1924年2月建议中共把国民党“普通党员群众争取到左翼一边”、“开展较激进的土地改革”等等 [30],中共没能立即推行激进路线,显然与孙中山的立场有关。
客观地说,中共当时虽然只是很小众的团体,但是党员有积极性,对国民党的改组工作确有助力。例如,担任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部长的共产党员谭平山与国民党老党员张继于1924年7月在国民党中执委会议上激辩,针对张继声称共产党员只给国民党带来了麻烦,谭平山说“每个有共产党员工作的区党部,很快成立了委员会,工作进行得有条不紊和正确无误。另一方面,在没有共产党员的地方,工作进行得不顺利,什么任务都没有完成……你们给他们提供了资金和其他帮助,但至今委员会还没有成立起来,我们不知道委员会是否能成立?”张继没有反驳。[31]
然而,这是不是饮鸩止渴?中共在孙中山生前尚且在表面上接受孙的约束,但借机壮大了自身的力量。孙中山身后的国民党集体领导团队缺乏权威,首任广州国民政府主席汪精卫不但无力驾驭中共,而且立场偏左,致使中共势力一时间甚嚣尘上,例如1926年3月毛泽东到农民运动讲习所大讲打倒地主阶级。就在这个月出现了转机,蒋介石借助“中山舰事件”压制了中共的气焰,两个月后国民党中央全会通过了“整理党务案”,把共产党员排除出国民党领导层。但是,国民党基层仍受共产党渗透,广州黄埔军校亦有近五分之一学员为共产党人,直至1927年4月蒋介石断然清党、7月汪精卫知悉共产国际祸心后决定分共。中共在国民革命军北伐过程中挑起的极左行动,以及清党分共后中共反扑造成的损失,是容共政策在孙中山身后发酵造成的恶果。
三 可否只联俄不容共?
凯末尔在土耳其是如何做的呢?1920年,土耳其共产党在苏俄境内成立,甚至凯末尔的国民运动内部也出现了主张赤化的声音。[32] 然而,土共领袖及十余名领导干部在1920年底回国后不久,即在1921年1月底被遣返苏联途中尽数被杀!安卡拉政府难逃干系,但是苏俄并未因此而与凯末尔切割,继续提供了援助。[33]
笔者举出凯末尔的例子,并不是说孙中山也可以一边灭共一边联俄,只想说明,容共并非获得俄援的必要条件。苏俄在政权的战略利益与“世界革命”这两个经常冲突的目的之间,1923年即已意识到“世界革命”无法很快实现,政权利益成为其主要的考量。[34] 为了达到扩展外交空间、稳定边疆和维持既得利益的目的,苏俄的政策有相当大的弹性空间。孙中山联俄前后苏俄关于国共两党的指示时常过左,纵览解密档案不难注意到,激进左倾的是共产国际这个专事输出革命的政工组织,掌管政权的俄共中央政治局则是较为保守务实的,例如1923年8月2日的政治局会议“责成鲍罗廷同志在与孙逸仙的工作中遵循中国民族解放运动的利益,决不要迷恋于在中国培植共产主义的目的。”[35]
孙中山在与苏俄代表谈判的过程中有没有拒绝容共的机会呢?虽然历史无法假设,但是姑且从“事后诸葛亮”的视角回顾,考虑到苏俄实权人物的务实倾向、中共的微小规模(意味着苏俄对中共投入尚少,没有什么沉落成本)以及国民党在中国各个主要政治力量中对苏俄最为友好这一事实(越飞在1923年初给俄共、苏联政府和共产国际领导人的信中直接提出“孙逸仙远不是凯末尔,他在更大程度上是我们的人,是革命家”、“如果我们现在同他一起携手并进,他绝不会背叛我们”[36]),倘若孙中山坚持拒绝容共,并非没有机会实现联俄。难以揣度的是苏俄在这种情况下会不会双重下注,同时支持国共两党,但考虑到中共当时极其小众,如果孙要求限制中共的活动范围,或许可以达成一致。在借助俄援结束军阀混战的同时把中共约束在不影响国本的局域(例如工会),也许是历史的各种可能性中的最优解。
这里有必要澄清的是,越飞的上述评论被断章取义者曲解,但是他在发出上述信函的当天还撰写了题为《越飞对同孙逸仙合作的前景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的看法》的绝密文件,通篇讲的都是孙中山的军事和政治行动计划以及中俄谈判(主要围绕着俄国在蒙古驻军和中东铁路问题),只字不提共产主义意识形态。[37] 此前数日,越飞在另一封信中提及“国民党确实正在成为中国群众性的政党……”,“孙逸仙本人明白了,显然也承认了我曾多次劝说他的东西,即必须采取更积极的泛中国的政策,光靠军事手段不可能实现中国的变革,即实现中国的民族解放和民族统一”[38],其视角是广泛的群众基础而不是阶级革命。可见越飞之所谓孙中山是“我们的人”仅仅是从政权利益的角度建议苏俄支持一位对自己友好的政治家领导中国,并无孙中山有望被赤化之意。
至于越飞之所谓“他绝不会背叛我们”,倘若苏俄不借助中共鼓动阶级革命,应当会“距离产生美”,易于长期维持友好关系。但这就涉及多重的历史假设了,在此不表。
四 容共是否导致大陆赤化?
容共政策并非良策。然而,是否应当把1949年中国大陆赤化归咎于孙中山容共?当然不。
最关键的证据是国民党清党分共之后共产党反扑行动的惨败。中共津津乐道的各个“起义”无一例外从大中城市和富裕乡村迅速败逃,残部或占山为匪,或退据偏远穷困地区。中共借助国民党容共之机苦心经营数年,内部并不团结而且在长江流域立足未稳的国民党一朝发难,中共仍然落得如此下场,可见当时的中国根本没有共产革命的土壤。蒋介石刚刚攻占长江下游即果断清党,可谓兵行险招,仍然获胜,可见中共极左路线之不得人心。
及至1936年,败逃的共军龟缩在陕北一隅,“白区”的中共组织亦损失殆尽,中共败亡似指日可待。西安事变给中共以喘息的机会,但导致中国国运急转直下的是1937年日本侵华。毛泽东领导中共夺取大陆后多次表示感谢日本侵华削弱了国民党,让中共有机会发展力量进而夺权,这是中共官方并不否认的。
事实上,在二战过程中坐大的共产党不止中共一家,例如希腊、南斯拉夫、阿尔巴尼亚的共产党都借助反法西斯战争之机异军突起(希共曾控制希腊大部分国土,只是因为希腊被斯大林让与英国作为势力范围、英美接力持续支援王国政府而在二战后的内战中落败)。要知道,这些国家的战前政权从未“容共”!其中,南斯拉夫和阿尔巴尼亚的共产党有毛式的魅力型战略家领袖人物,希腊则没有。巴尔干半岛的实例说明,强敌入侵这一个因素即可改变社会力量的平衡,给共产党铺路。毛式领袖的存在,加大了共产党获胜的机会。至于美国政府轻信中共只是“土地改革者”、在国共内战的关键时刻对国军实施武器禁运帮助共军扭转战局,只能让人扼腕叹息。
笔者认为,一些民主派把中共夺权归咎于其前二十多年的容共政策纯属思维的懒惰和怨气的发泄,其情可以共感,其理无法说通。即使国民党从未容共,日本侵华造成的敌后乡镇权力真空也会成为中共夺权的跳板。容共政策与大陆赤化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结论
孙中山是一位深度影响了中国历史进程的人物,他在那个时代具有前瞻性也具有局限性。然而,他公开拒绝马克思主义,对列宁只是学习其政党组织模式,没有接受列宁主义,所以孙中山并未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赤化。他去世二十多年后中国大陆赤化也不能归咎于其容共政策。
孙中山在拒绝马列主义意识形态的前提下选择容共,但是,共产党徒对马列主义阶级革命论的信奉、对民主政治的排斥以及只看阶级不顾民族的立场与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理念格格不入,在这些最基本的问题上具有巨大分歧的两个政党不可能维持稳定的合作,分道扬镳在所难免。
假若孙中山没有早逝,联俄容共政策将如何收场呢?笔者认为,应当从利用价值的角度考虑。随着北伐胜利,国民党政权税源增多并且获得西方国家的承认,俄国援助也就失去价值。同时,容共政策施行数年之后,孙中山不会意识不到两党在意识形态上的巨大差异,也不会注意不到中共在他驾驭之下仍然壮大力量、暗中宣扬阶级革命。早在1923年11月回答广东支部对共产党的弹劾时,孙即批示道“俄国欲与中国合作者只有与吾党合作,何有于陈独秀,陈如不服从吾党,我亦必弃之。”国民党羽翼丰满,共产党却不真正服从,这种情况下国民党清党并转向与西方国家的合作势在必行,孙中山将亲手清党。
诚然,历史无法假设,但笔者愿以1912-1919年任北洋政府政治顾问的英国人莫理循(George E. Morrison)对历史的假设作为本文的结语——莫理循曾非常敌视孙,利用其影响力推动英国政府亲北洋远孙文,但1920年临终前在伦敦告诉孙的朋友詹姆斯·康德黎医生:“如果我在多年前像现在这样欣赏孙逸仙的品格,中国的历史就会改写,我想请你让世人知晓。”(If I had
appreciated the character of Sun Yat-sen years ago as I do now, the history of
China would have been different, and I would like you to make that known.)[39]
[1] 唐元隽:《陈炯明与孙中山谁更伟大?》,中国之春,2023年1月28日,https://chinaspring.org/article/c0e323f2-ac03-4389-a105-a5203f
[2]
Wilbur, C. Martin, Sun Yat-sen:
Frustrated Patriot,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6, pp.234, 359.
[3]
Zolotow,
Maurice, Maurice William and Sun Yat-sen,
London: Robert Hale Limited, 1948, pp. 107-108.
[4]
Holcombe, Arthur N., The Chinese
Revolution: a Phase in the Regeneration of a World Power, Bost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30, p. 148.
[5] Restarick, Henry B., Sun Yat Sen, Liberator of China,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31, p.60.
[6] 《鲍罗廷的札记和通报(摘录)(不早于1924年2月16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国民革命运动(1920—1925)》(第419-487页),北京:北京图书出版社1997年,第420页。
[7] 同注6,第428页。
[8] 同注6,第434页。按:此处未引用的后半句中文原译有误。俄文原版(Титаренко, М.
Л.. ВКП(б), Коминтерн и национально-революционное движение в Китае: документы
т.1. 1920-1925. АО "Буклет",1994)后半句的意思是鲍罗廷认为中国仍然需要从西方国家手中被解救出来。
[9] 《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关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和国民党问题的决议(1923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国民革命运动(1920—1925)》(第342-345页),北京:北京图书出版社1997年,第342-343页。
[10] 同注6,第463-468页。
[11] Gregor, A. James, and Maria Hsia Chang,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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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同注9,第343-344页。
[13] 桂宏诚:《中华民国立宪理论与1947年的宪政选择》,台北:秀威资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第100-106页。
[14] 同注9,第344页。
[15] 同注4,pp.148-149.
[16] 李璜:《关于统制经济问题研讨的回忆》,王云五主编:《张君劢先生七十寿庆纪念论文集》(第31-36页),台北:张君劢先生七十寿庆论文集编辑委员会1956年,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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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张知本:《宪政要论》,上海:大东书局1946年,第142-146页。
[22] 同注20,第216-217页。
[23] 同注6,第422页。
[24] Tsvetkova, Tsvetelina, “Turkish National Mov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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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蒋中正:《苏俄在中国——中国与俄共三十年经历纪要》,《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卷九》,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56年,第32页。
[29] 邹鲁:《回忆录》第一册,南京:独立出版社1947年,第159页。
[30] 《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东方委员会关于中国问题的决定(1924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国民革命运动(1920—1925)》(第490-491页),北京:北京图书出版社1997年,第491页。
[31]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40次会议情况通报(1924年7月3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国民革命运动(1920—1925)》(第497-503页),北京:北京图书出版社1997年,第5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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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俄共(布)中央政治局会议第21号记录(摘录)(1923年8月2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国民革命运动(1920—1925)》(第265-266页),北京:北京图书出版社1997年,第266页。
[36] 《越飞给俄共(布)、苏联政府和共产国际领导人的信(1923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国民革命运动(1920—1925)》(第206-217页),北京:北京图书出版社1997年,第217页。
[37] 《越飞对同孙逸仙合作的前景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的看法(1923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国民革命运动(1920—1925)》(第218-222页),北京:北京图书出版社1997年。
[38] 《越飞给俄共(布)、苏联政府和共产国际领导人的信(1923年1月13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国民革命运动(1920—1925)》(第192-199页),北京:北京图书出版社1997年,第197-1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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